时间: 2024-08-02 07:35:49 | 作者: 20升25升塑料桶
近日,市质检院主导制订的两项国家标准获批立项,有效填补了国内塑料桶领域的产品质量标准空白,促进整个行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可持续发展。
这两项国家标准分别为《包装塑料桶第1部分:公称容量为113.6升至220升的可拆盖(开口)桶》《包装塑料桶第2部分:公称容量为208.2升至220升的不可拆盖(闭口)桶》。
据了解,随工业技术的发展,塑料桶的应用限制范围日益广泛,它们能用于食品、化工、医药、日化等领域的储存和运输。此外,塑料桶的使用还能大大的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减少企业的成本支出,未来中国塑料桶行业的市场规模将逐步扩大,行业发展将不断推进。
由于没有相关国家标准,塑料桶生产企业与客户在上述两类塑料桶的生产、控制及验收上易产生分歧,导致不必要的矛盾和浪费。这两项国家标准明确塑料桶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并在尺寸、质量、材质、容量、密封系统等方面做出规范,满足企业、用户、政府乃至全球市场统一的需求,推动塑料桶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促进整个行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厦门市质检院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等领域深耕细作,先后承担制修订各级各类标准200余项,有效补充和完善了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