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12 05:52:19 | 作者: 25升塑料桶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江苏省姑苏市生态环境局对姑苏佳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议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60号)。
信息显现,姑苏佳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依规则运用污染防治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姑苏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姑苏佳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